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19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8,654,464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214%,本次行权价格为4.399元/股;
●本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可行权期限自2024年1月22日至2025年1月21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2024年1月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联的内容的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30日和2024年1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97)和《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调整后)》(公告编号:2024-05)。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自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48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授予的股票期权在符合行权条件后,可行权授予总量的33%。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1月22日,第二个行权等待期已届满。
股份有限公司,承办券商已在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功能符合上市公司自主行权业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5、行权期限: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共分为3个行权期,本次为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期限自2024年1月22日至2025年1月21日止。
6、行权价格、可行权激励对象及行权数量:行权价格为4.399元/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共计119名,可行权数量共8,654,464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214%。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权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注:(1)公司2021年1月2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向133名激励对象授予2900.40万份股票期权(不含预留部分)。
(2)截至2023年12月26日,首次授予133名激励对象中,有13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不符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不得行权,3名激励对象2022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为C,其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的20%不可行权。
(3)除前述情况外,本次激励对象可行权数量与公司授予时上网公示情况一致。
(4)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曹华斌,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蓉蓉,原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姜利凯,于2023年因组织安排、工作调动不在公司任职,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应在董事会批准行权事项后六个月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5)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1.经核查,公司参与本次股权激励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则》等规定,本次激励对象中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行权所获股份的25%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所获股份的75%为高管锁定股。
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行权后6个月不卖出所持公司股份(含行权所得股份和其他股份)、卖出所持公司股份后6个月内不得行权。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明显的变化。本次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仍具备上市条件。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增加8,654,464股,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来计算股票期权的公允市价。由于在可行权日之前,公司已根据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市价,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依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上述会计处理造成影响,即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2、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公司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